关于办理我省计算机软件专业
转换资格证书的通知(1)
各位考生:
按照陕西省人事厅《关于印发<陕西省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以考代评暂行规定>的通知》(陕人办发[2003]45号)、陕西省职改办《关于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以考代评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陕职改办字[2003]65号)规定以及陕西省职改办《关于我省计算机软件专业办理转换资格证书的通知》(陕职改办字[2003]79号)现就计算机软件水平证书转换任职资格证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已取得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水平证书的人员,只要符合转换条件规定,均可申报领取相应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。
二、申报人员要认真填写“陕西省计算机软件专业资格转换审批表”(可从本网站下载或到省软考办领取)一式三份。
三、符合转换条件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转换审批表(三份)、二寸免冠照片四张于2003年12月31日前到省软考办办理转换手续。
附:1陕西省计算机软件专业资格转换审批表
附:2各级别水平证书转换资格证书具体条件
陕西省计算机软件考试办公室
二○○三年十二月四日